副市长肖文兴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认清意义。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建设领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是执行党中央要求的政治任务,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建设安全韧性城市的现实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加快建设海绵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会议强调,要认清任务。一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国家三部门绩效评价反馈意见,明确节点,加快推进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提高标准,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一改到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加快进度,靶向施策、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完成示范建设任务。二是全面提升建设水平。落实一个规划,加快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报批,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推进一批项目,持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谋划,动态更新项目库,确保项目不减、投资不减;打造一批亮点,以西北湖湿地“海绵示范基地”、康太家园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为载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典范;解决一批问题,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不足、“雨后看海”等问题。三是多方保障示范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广泛宣传并带头遵守、执行《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审查、巡查、竣工验收等制度,保障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
会议要求,要认清责任。明确牵头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并完善月例会、周交办制度,及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扛牢主体责任,县区、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盯、有人抓,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高度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夯实督导责任,完善海绵城市督查督办和每月通报工作机制,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落实、有成效。
会上,中规院生态市政院副院长吕红亮应邀作了题为《对海绵城市相关政策的解读与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的专题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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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