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宗教团体示范引领”工程。制定《关于实施宗教团体强基工程开展“五好”宗教团体建设的活动方案》,明确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创建标准,着力打造政治可靠好、作风民主好、工作高效好、教风纯正好、发挥作用好的“五好”宗教团体,并充分激发宗教团体在“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适时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主题教育、互学互鉴等系列活动,加强交流互鉴,引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同提升“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水平。
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结对帮带”工程。对标“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标准,开展“五好”场所结对帮带工作,明确思想政治、民主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帮带内容,采取清单化帮带模式,定时定期上门指导,帮助其挖掘自身优势和亮点,完善相关制度,补齐工作短板,形成以点带面、将小场所打造成“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场所,将大场所提升成“在爱国爱教上有高度、民主管理上有深度、安全稳定上有精度、环境整洁上有美誉度、服务社会上有温度”场所。
实施“考核评价激励”工程。乡统战、宗教将“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作为对宗教场所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做到以考促建。建立宗教“五好”场所授牌动态管理机制和规范教职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将创建工作实效作为教职人员年终监督检查的重要考核依据,加强授牌后的跟踪考核,稳步推进“五好”场所创建工作走深走实。(王山峰 通讯员 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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