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表示,得益于我市一系列针对性举措,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不断壮大、配套基础设施快速完善、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封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建设等进行奖励和支持,并组建“电商企业群”等供销平台,开展“双品网购节”等活动,积极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搭建平台、培训人才。疫情防控期间,直播带货成为我市应对农产品滞销、助农户增收的“新风口”。
规模不断壮大。近5年,我市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累计达到10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累计达3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30%。其中,2020年我市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为57.81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18.27亿元。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已培育出涉农电子商务企业424个,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1696个。截至目前,兰考县、杞县和尉氏县等获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配套基础设施快速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建成了5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131个乡镇服务站、1206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等。其中,杞县积极推动物流集约化发展,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进智能化物流分拣中心,积极采用先进物流仓储建造技术与设备,同时杞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大力整合全县“四通一达”等快递企业资源,成立开封市村村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逐步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近年,全市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组织企业与阿里巴巴、字节跳动、拼多多等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全力打造品质高、口碑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并实施农业品牌奖补政策,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影响力。目前,我市“三品一标”获证数量由2017年年底的150个增加到2021年5月的56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定300个、绿色食品标志许可25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0个。
市统计局分析认为,虽然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问题亟待解决,如何培育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打造超级单品等将是今后我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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