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最高荣誉。在2020年11月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今年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了“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
就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功创建“后半篇文章”,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厚植全机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扬机关开拓创新、精益求精、团结协作等良好精神风尚,始终保持在开封全国文明单位的第一方阵,把全国文明单位的牌子越擦越亮。要全力开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及时固化形成长效机制,激发创建工作的持久动力,为人大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封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会议对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宣读了关于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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